10-1安全制度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执勤,教师值日制度。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等)要制定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备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司机必须有国家认可的资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独自中途离开教室。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1.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渠道。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疾患的发生和其他安全事故。
2.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政教处/大队部、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并与协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商定。
(2)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保证有利于学生军训的安全进行。
(3)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4)主管领导应对军训活动全面负责,并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好的老师协助管理,保证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4.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执勤校务会成员除做好学校门外及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正副班主任送路队,学生必须迅速离校回家,学生应结伴而行,教师应按时放学。
(4)教育学生用智慧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把预防关。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是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请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7.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政教处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务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办公室、功能室等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办公室、功能室等各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学校各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室安全规定
1.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负责人(教室负责人是班主任),安排一人负责当日的安全工作,每日对办公室用品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物品丢失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离校前,负责人、班主任及安全值日教师关好门窗,关闭各种电器电源。
3.各种贵重物品、现金等一律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4.寒暑假,电脑主机及多媒体的主机,由使用者(多媒体由班主任)在放假前统一存放在总务处指定的地点。
5.办公室及功能室如果存在不安全因素,负责人及安全值日教师应在当日内向总务科提出,总务科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6.安保人员及值日教师要每天至少两次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应向学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二、各室安全制度
1.学校发现不关门窗,未关闭电器电源者,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违犯两次的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未关闭门窗,造成物品丢失的;未关闭电源,造成电器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物品的价值由学校进行核定。
2.贵重物品、现金等存放办公室的,出现丢失的由个人负责。
3.办公室、功能室、教室存有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电脑主机及多媒体的主机,没有按照要求在放假前统一存放的,造成丢失或损害的由使用者(多媒体由班主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5.学校出现被盗等情况,安保人员没有发现,不能及时上报的,造成物品的丢失、损坏,安保人员承担责任,赔偿相应的的经济损失。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
校长杜长敏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副校长徐梦祥负责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分管副校长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处室、级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本功能室的安全工作。学校设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责任分工
序 号 | 教育活动项目 | 内 容 | 负责 部门 |
一 |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 交通、郊游、游泳、体育、健康、技术安全、用电等。特别强调严禁私自下河游泳。 | 政教处 各级部 |
二 | 节假日安全教育 | 寒暑假、元旦、五一、十一、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节日外出同学的交通安全。 | 政教处 各级部 |
三 | 教学实验安全教育 | 化学、物理、生物等学科实验有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实验的正确操作方法,严禁用实验用具打闹。 | 实验员及课任老师 |
四 | 劳动课安全教育 | 劳动课中有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严禁用劳动工具戏闹。 | 带班领导 |
五 | 体育活动安全教育 | 体育活动中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注意标枪、铅球的投掷防护措施及有慢性病学生的锻炼适度。 | 体育组 |
六 | 平时安全教育 | 根据各班各时期的活动内容进行。 | 班主任 |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学生安全常规要求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得攀越栏杆。
2.遵守放学路队纪律,听从执勤人员指挥,不中途离队;上学时二人以上要自觉排队上学。
3.禁止骑自行车到校,不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文明乘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二、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做到“四勤、六不、两坚持”。
2.不乱吃零食,不吃变质的食物。
3.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包装袋上是否印有商标、产地、出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
4.生吃瓜果要注意卫生。
三、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活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2.体育课要穿好运动服、运动鞋,口袋里不要装刀子、钉子、发夹等物品。
3.危险性体育活动必须有教师指导,不乱动体育器材。
4.课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准追逐打闹、扔泥沙石块、不乱挥树枝、棍棒等。
四、校外活动安全
1.集体活动时要服从领导,听众指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步行时,要跟好队,不在队中讲话、打闹,保持精力集中。在分散活动前,听清楚教师规定的返回集合时间和地点,熟悉路线。
2.万一掉队,不要惊慌,要大声呼喊同伴或向其他人打听路线,迅速返回集合点。
3.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要整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即将结束时,尽量向门口靠近,或者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五、水的安全
1.游泳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2.不得到水库、方塘等危险地方玩耍或游泳。
六、电的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家用电器。
2.不乱动损坏的电线、灯头、插座。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七、火的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
2.注意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不得独自上前扑火。
八、其他方面的安全
1.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二层楼以上的窗户不得站在窗台外,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
2.要遵秩序、守纪律,禁止上、下楼梯无秩序的拥挤。
3.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禁止拉帮结伙,打群架。
4.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门不要开防盗门,请他等父母回来之后再来。如果有陌生人来校接领,不要马上跟他走,要告诉老师,在校外可找警察叔叔帮忙。
九、课间安全
1.上下课通过过道和楼梯间时,不要拥挤、打闹和做恐吓同学的恶作剧,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课间不要玩耍小刀、仿真枪等会伤及自己和他人的利物或玩具,更不能把管制刀具带入校内。
3.课间运动不要太剧烈,不要追逐打闹,避免撞伤或摔伤,要做到文明休息,保持课堂精力旺盛。
4.上厕所不要慌张、拥挤,防止地滑摔伤和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5.课间休息活动时不要拥挤攀爬不锈钢的扶手,防止扶手受重断裂。
6.课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后果。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本规定。
2.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检查落实我校防火措施、防火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3.全体教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加强防火意识,提高消防意识。
4.校园内严禁任何人吸烟。
5.校内所有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6.各班主任、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微机室等部门管理员、各年级组组长,各处室主任都是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对本处(室)的安全用电、防火、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负责,是本处室(班)的安全责任人。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纠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填写巡查记录本。其他部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处理违章情况并做好记录。
8.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覆盖、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9.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记录,放在显目位置,不能被遮挡或挪作他用。
10.用电管理要符合国家规定,不得私自乱接,不得使用私自大功率用电器,不得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为电动车充电。
11.严格值班制度,晚上巡查值班领导负总责。
12.每年至少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我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教学区、办公楼、实验室等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至少两次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的每层楼都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总务处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师生共同配合,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
5.处在失火现场的教师,必须立即参与和组织力量抢救,指派人及时报警,教职工要引导学生疏散。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化学实验室和图书馆要严禁烟火,不能在易燃易爆的存放室使用明火。在以上部门工作的人员下班后要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8.装好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整改维修,确保安全。
10.教室一律不准私自接用电源。
11.校园内任何地方严禁吸烟。
12.来校施工的人员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人员在场内或周围5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同时要求施工现场要配置消防器材,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的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施工单位负全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学校办公楼、教学楼防火制度
1.教学楼、办公楼是学校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对师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师生维护主楼安全的自觉性和警觉性。
2.师生须严格遵守防火制度,熟知楼内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明确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熟记楼内的安全出口标志及主要通道,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严密监视报警信号,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并根据火情采取报警、启动消防技术设备、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保护火灾现场等紧急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学校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管理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拆装、改造楼内原有电力线路,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校园任何地方为电动车充电。
5.楼内禁止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危险品安全应双人保存,互相制约和监督。若教学需要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教学用量和规定取用,用后若有剩余,应立即交回仓库。
6.楼内严禁焚烧杂物,严禁使用各种明火器具。
7.严禁在楼梯、走廊堆放杂物,保证所有通道畅通。
8.加强大楼防火安全检查,建立巡视检查机制。要通过不断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确保大楼安全。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图书馆 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2.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图书室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相互踩踏事故的发生。
3.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购买入库并出借。
4.图书、工具书在期末验收时如有损失,责令当事人予以赔偿。
5.每天至少进行安全检查2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否则将追究责任。
6.图书管理员离校时,应及时关停水电开关,关好门窗。
7.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规则
1.学校领导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护于未然,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师生健康不受损害,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环境不受污染。
2.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防火、防气(煤气)、防盗、防毒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定期检修、更换,确保正常、可靠、有效。各种安全措施允许人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3.仪器药品室要严禁明火。贵重仪器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危险药品应远离窗口存放,要双人双锁保管,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4.实验室用电必须专设,线路选择和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要配备漏电保护设施,高压、低压应有明显的标示以区分。学生实验用电超过36伏或使用煤气灯时,必须由教师开启闸门,实验结束,应立即关闭闸门。
5.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各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水、电、煤气和门窗等,确保万无一失。
6.对由于放松警惕,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等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消除危害。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维修人员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要及时维修。
6.若发生紧急情况,故障因故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7.发现水电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处室、班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使人人负有安全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要求周边部门和单位、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加强联系,施行安全兴建,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郊游、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军训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并提交相应材料。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由值班人员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集会与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1.大型活动要坚持以教育为原则,要以有利于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
2.大型活动的承办部门要制定好计划,要有一定的提前量向校长提出活动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举行。
3.大型活动要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要专人负责,活动场所要有专人值勤管理。
4.大型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值勤人员要佩戴标志,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举办大型活动承办部门事先要有应急预案,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6.严禁在场内喧哗、打闹等不文明行为。
7.加强安全,杜绝破坏活动场所内的公共设施的行为。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1.传达及安保人员负责校门看守工作,上课时间要把校门关上,严格把好大门人员出入关。
2.对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先出示证件,再用电话联系接待人员,接准信息,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校园。
3.会客结束后,提交接待人签置的会客单,方可出校门,并在来人登记册上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便进入学校,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要制止并立即报警。
5.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严格各项防范措施,请派出所、联防人员配合,共同完成学校治安治理工作。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长、分管校长、各处室、级部主任、班主任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二、目标
1.重大、特大人为灾害事故控制为零,不可抗拒的灾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2.灾害死亡率控制为零。较大灾害事故控制为零。
3.一般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控制在师生总数的0.2%以下,争取降到最低点。
4.防灾安全责任制措施落实率为100%,并督促监督所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安全职责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学校分管领导、处室主任、班主任、班组长、功能室责任人等均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责任。学校安全分管领导在自己主管的范围内,班主任在本班学生管理范围内、处室级部组长在本工作范围内及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功能室、微机室、门卫室、校医室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3.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教育引领好师生做好安全工作,由分管副校长带领学校安全负责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每学期与各处室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讲座材料,家长意见征求记录等必须收录存档备查。
5.从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要把学生在校时间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水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如栏杆的高度,设备设施的维修保护与使用,电路的检修与整改),定期向学生宣传讲解安全知识,做好思想工作,由学生家长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在充分利用现有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对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职责追究
1.由于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2.本责任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与其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职责完成状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在单位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类安全责任人、学校各持一份。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领导层带班制度
2019年11月22日,济南市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济南市安委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济安办发[2019]70号),历下区教体局转发《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领导层带班制度:
第一条 为转变本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层带班,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安全值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管理问题。
第三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层带班全面负责。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管理团队自觉履行带班责任。
第四条 单位领导层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层轮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领导安全值班。
(二)安全带班领导在单位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当班带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带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工作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带班值班计划安排和带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安全档案。领导带班计划安排,应按月报历下区教体局备案同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
第五条 单位领导带班职责
(一)安全带班领导是单位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安全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巡查重点安全场所,负责协调处置或解决当班期间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
(三)安全带班期间,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值班领导指挥,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出现突发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附:《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领导带班安排表》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岗前安全提醒制度
2019年11月22日,济南市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济南市安委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济安办发[2019]70号),历下区教体局转发《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教育能力,提升全员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各级安全负责人负责每天对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提醒。
第二条 岗前安全提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得攀越栏杆。
2.遵守放学路队纪律,听从执勤人员指挥,不中途离队;上学时二人以上要自觉排队上学。
3.禁止骑自行车到校,不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文明乘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二)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做到“四勤、六不、两坚持”。
2.不乱吃零食,不吃变质的食物。
3.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包装袋上是否印有商标、产地、出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
4.生吃瓜果要注意卫生。
(三)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活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2.体育课要穿好运动服、运动鞋,口袋里不要装刀子、钉子、发夹等物品。
3.危险性体育活动必须有教师指导,不乱动体育器材。
4.课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准追逐打闹、扔泥沙石块、不乱挥树枝、棍棒等。
(四)校外活动安全:
1.集体活动时要服从领导,听众指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步行时,要跟好队,不在队中讲话、打闹,保持精力集中。在分散活动前,听清楚教师规定的返回集合时间和地点,熟悉路线。
2.万一掉队,不要惊慌,要大声呼喊同伴或向其他人打听路线,迅速返回集合点。
3.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要整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即将结束时,尽量向门口靠近,或者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五)水的安全:
1.游泳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2.不得到水库、方塘等危险地方玩耍或游泳。
(六)电的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家用电器。
2.不乱动损坏的电线、灯头、插座。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七)火的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
2.注意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不得独自上前扑火。
(八)其他方面的安全:
1.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二层楼以上的窗户不得站在窗台外,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
2.要遵秩序、守纪律,禁止上、下楼梯无秩序的拥挤。
3.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禁止拉帮结伙,打群架。
4.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门不要开防盗门,请他等父母回来之后再来。如果有陌生人来校接领,不要马上跟他走,要告诉老师,在校外可找警察叔叔帮忙。
八、课间安全
1.上下课通过过道和楼梯间时,不要拥挤、打闹和做恐吓同学的恶作剧,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课间不要玩耍小刀、仿真枪等会伤及自己和他人的利物或玩具,更不能把管制刀具带入校内。
3.课间运动不要太剧烈,不要追逐打闹,避免撞伤或摔伤,要做到文明休息,保持课堂精力旺盛。
4.上厕所不要慌张、拥挤,防止地滑摔伤和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5.课间休息活动时不要拥挤攀爬不锈钢的扶手,防止扶手受重断裂。
6.课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条 建立岗位安全提醒配档表,由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填写时间、提醒事项等内容,由被提醒人进行确认签字。
第四条 由人事和财务部门制定奖惩规定,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岗前安全提醒制度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无故不按期进行岗前安全提醒并完善提醒配档表的;各岗位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岗前安全提醒,不进行确认签字的等情形进行相应处罚。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
2019年11月22日,济南市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济南市安委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济安办发[2019]70号),历下区教体局转发《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员巡查工作,提高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和保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务与要求
(一)安全员每日巡查的任务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风险和隐患,督促整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处室、班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使人人负有安全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要求周边部门和单位、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加强联系,施行安全兴建,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对于学校大型活动进行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郊游、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军训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并提交相应材料。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
(二)安全员每日巡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三条 工作形式
(一)每天不定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三)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第四条 巡查责任分工
序号 | 教育活动项目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一 | 全国中小学安全 教育日 | 交通、郊游、游泳、体育、健康、技术安全、用电等。特别强调严禁私自下河游泳。 | 政教处 各级部 |
二 | 节假日安全教育 | 寒暑假、元旦、五一、十一、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节日外出同学的交通安全。 | 政教处 各级部 |
三 | 教学实验安全教育 | 化学、物理、生物等学科实验有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实验的正确操作方法,严禁用实验用具打闹。 | 实验员及课任老师 |
四 | 劳动课安全教育 | 劳动课中有安全注意事项。特别强调严禁用劳动工具戏闹。 | 带班领导 |
五 | 体育活动安全教育 | 体育活动中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注意标枪、铅球的投掷防护措施及有慢性病学生的锻炼适度。 | 体育组 |
七 | 平时安全教育 | 根据各班各时期的活动内容进行。 | 班主任 |
第五条 结果运用
(一)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单位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二)在月度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奖惩。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由值班人员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
全员安全培训制度
2019年11月22日,济南市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济南市安委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济安办发[2019]70号),历下区教体局转发《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素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例如电工、保安。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条 单位所有教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操作程序及安全防护),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 单位教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 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第五条 单位教职工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
第七条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新设备以及转岗人员转岗前安全培训情况等。
第九条 在安全培训中,学校将对安全培训工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